(通讯员 胡颖)5月24日下午,组织部、统战部党支部在行政楼434开展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党支部书记陈慧敏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纪委副书记、机关党委纪检委员龙涛参加并督导活动。
支部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诵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并集中缴纳5月份党费。
集中学习环节,支部8名党员分别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系列重要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和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
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中,党支部纪检委员卢郅睿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和省纪委监委通报6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并组织全体党员签订《党员守纪律承诺书》。
党支部书记陈慧敏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哪些突出特点”为题讲授了专题纪律党课,她从条例再次修订的原因、突出特点及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讲授,并要求所有党员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随后,支部全体党员围绕“学什么纪律、知什么纪律、明什么纪律、守什么纪律”交流了学习收获,畅谈了自己的认识和感悟,纷纷表示将从自身做起,加强党纪学习,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做严守党纪的模范实践者、带头者。
纪委副书记、机关党委纪检委员龙涛指出,支部要立足职能职责,扛起责任,把遵规守纪融入到日常自觉和谋事担当上,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效。